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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9/2009

    遍地黃花

    原圖位置: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454/3866970154_0be5d808b9_b.jpg


     

     

     

    不要誤會。《遍》還未出。上面的封面是自己設計的。

    由於總是對出版社那邊設計的封面不滿意。

    自己的挑剔和難應付,搞到編輯都以「女王」來稱呼我了。所以,趁這兩天有時間,封面的事,決定自己來。

    至於採不採用,還要等出版社那邊回復。

     

    圖片是用水彩和鋼筆畫的。色彩在電腦上做了些微的調教。版面設計用IN DESIGN

    朋友看了後,問我潑墨的效果是怎樣做的。

    他問:是用口吹的嗎?

    我很正經地回答:用鼻子也行。

    他更正經地說:厲害。

    於是我超正經說:我是手指彈的。

    他馬上叫我教他。

     

    老實說,還是第一次為自己寫的書設計封面。出版日期將會在九月底。出版社總是喜歡改來改去。不管是什麼時候,反正我都無所謂。未來四個月打算完成一部電影劇本。小說要什麼時候出,或者如何更改檔期,我都可以說跟我無關。

    這次編輯對《遍》的評價似乎比《花葬》還高。(在網絡上消聲匿跡的他一看完小說馬上上線)

    問心一句,這本也是自己暫時最享受和最喜歡的愛情小說。不枉我在兩個月內完成它。

     

    兩個月把腦海中的故事寫出來是很過癮的,起碼也是解脫,但兩個月要打出十八萬字,老實說,想回來都想死。2009年的五六月我就是這樣過的。每天對著筆記本電腦,從早到晚。別人跟你說的話你一句也聽不進去。像老人家一樣問:什麼什麼,你剛才說什麼了?一天跟家人說的話也不超過三句。也不想超過三句。(譚太太都快想把我殺了。)

    真的又享受,又痛苦。

    幸好我最後給它一個美好的結局,不然我實在捱不下去。

    寫作是世上最寂寞和孤獨的事,奉勸一句,沒有和尚般的修行,不要從事或者對它產生任何的興趣。

     

     

     

     

     

    7/12/2009

    遍地黃花

    遍地黃花

    A Bodeful Love

     

    我把你從瓶子裡放出來,裡面的氣味卻一直留給自己。

     

    藍天最新長篇唯美偶像小說:

    完成日期:2009年7月

    預計出版日期:2009年9月

    全書總字數:18萬字

    小說類型:唯美愛情

     

     

    故事內容簡介:

     

      

    「在我出生後,有位中國相士給我批了命。他說我將會是一個非常優秀和出色的孩子。我有敏銳的觸覺和聰明的頭腦。但我這一生中將會遭受三次劫難。

    第一,        我將在出生後不久被狼叼去。三個月後,我父親會在一個狼窩中找回我,但他也因此而失去一條腿;

    第二,        在我離十八歲之前,我將會遭受一次嚴重的綁架。我將在山野裡度過饑渴的三天三夜。

    第三,        若然我在第二次劫難中沒有死去,那麼我獲救的那天,便是我最後一次,也是人生中最慘烈的一次劫難的到來。」

     

    「在我遇見你之前,我的生命從未停止過去想盡一切的方法逃脫接下來未知的劫難。我活於恐慌和絕望中。這比死難受。直到你救了我,我明白了那個相士所說的一切,因為遇見你,便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劫難。我無可救藥地愛上你。我不再恐懼,不再孤獨。我此生唯一懼怕的,是你將不再愛我……」


     

    小說將會率先在沼澤地起點中文網上進行首發連載。

     

    沼澤地上連載試閱:

     

    http://lantian91.spaces.live.com/blog/cns!C10D0E1A22D0F0DC!126.entry

     

     

     

     起點中文網繁體版連載:

     

    http://big5.qidian.com/BookReader/1244173.aspx

     

     

     

     

     

     

     

    4/25/2009

    我將為你永恆盛放

    新書《海兒》

     

    她帶我到海裡  流浪,

    做了一個永不停歇的 


        

    藍天繼第一部曲《黑夜中的挑燈者》後又一長篇魔幻力作──

     

    海兒封底內容簡介

     

    女王珂內彌雪統一兩界後漸漸退隱。妹妹所生之子塵‧落奈成為兩界未來的繼承者。他在年幼之時被妖靈擄走,仍進大海。幸得海裡的一條小人魚救了他。他給小人魚起名為「海兒」。海兒不但救了,還帶他回到岸上去。不料海兒被一夥販賣人魚的拐子走。雖然塵最後救回她,但兩人最終分開,各自回到自己生活的世界中去。一百年後,塵奉靈界王的命令,來到人間一個叫殤城的王國緝捕妖靈,重遇海兒。然而,此時的海兒卻是被女巫利用,以作交換能使人擁有永恆美貌的海夜靈石。為了救海兒,塵逐漸揭開靈石背後的巨大秘密……

     

    「我常常都做著一個夢,夢裡見到海兒,在一片藍色的大海裡。我甚麼都不想做。真的。我只想見到海兒。我只想去找她。」

     

         作者:藍天         

    出版社:青椒出版

           售價:HK$55-      

     出版日期: 2009年 5月

    5月後於全港各大書店有售,詳情請向店內職員查詢或預訂。

     

       

    我將為你永恆盛放

    (自序)

     

    每回有讀者留言給我,我其實都很感動。

    只是假裝看不見。然後跟自己說,只是一場幻覺。

    但心裡還是叫自己不要放棄寫字。

     

    那是2008年的最後一個月。被高樓刺插的天空又疼痛又抑鬱。我窩在高樓的一個小房間裡,日夜打字。

    我時常都覺得,我小說裡面的每一個人物都渴望有一次飛行。

    渴望離開他們此刻停留過的地方。

    渴望得到世間的傾目和撫觸。

    渴望為彼此心愛的東西盛放一次。

    他們其實沒有要去的目的地。只有不安的土壤,裡面種著他們想飛的心臟。

     

    《海兒》是《黑夜中的挑燈者》的第二部曲。對於我來說,她是一次飛行。

    她如此美好。帶我離開過香港。

     

    我記得寫《黑》的時候,經常都流眼淚。那一刻知道了自己還是一個孩子。覺得自己太早學會寫字。更加覺得自己不應該寫字。

    日夜寫作,是世間裡最容易蒼老的一件事情。何況我還是一個如此姣好的女子。

    但我覺得,只有用眼淚寫出來的東西才是最好的。

     

     

    在《黑夜中的挑燈者》中,我寫了種族之愛。《海兒》我寫了階級之愛。下一部如無意外是寬恕之愛。黑夜的最終曲。但在這之前,我想好

    好休息一下。離開那個叫人沉溺的小說世界。讓我回到一段正常的日子裡。

     

    《海兒》是我的一個夢想。這本書要將它獻給安徒生。以感謝他曾給過我如此美好的童年。

    他的《海的女兒》仍然是我有生以來最喜歡的作品。也只有他,才是我最喜歡的作家。

     

    請容許我放肆一下,我真的覺得自己寫得很好,你們是應該將她買回去的。

     

      如果印刷或文字上有什麼錯漏,請原諒我,我已經竭盡全力。

     

     

    (注:發行時間未必一致,兩星期後各大書店應該都會有)

     

     

     

     

     

    2/28/2009

    三月花開

     

    《海的女兒》

    尾聲

     

     

     

    我叫卞娜‧基洛。現任精蝶族族王最受疼愛的公主。

    在藍綠的湖水裡,我有過一次絕望的旅行。世間在我的眼睛裡長得又美麗又頹廢。直到有一雙強大而溫暖的手。它穿越水層,使我重回地面。他抱起我,付予我微笑。他使我乾枯的生活有了光澤和溫存。從那一刻起,我將自己的生命交給他。我要此生此世當塵‧落奈的皇妃。

    我要當他愛的人。

     

    這個世間,不會有人解釋到愛。我曾經聽過一位年老的精靈說過,當有一件東西不能與任何一個詞語劃上等號的時候,這件東西就是塵世間的愛情。愛,原來是不能言喻的。

    它是一種味道,你無法向旁人解釋。

    所以我一直都覺得,不會有人能明白我對塵的愛。連塵都不明白。

    就因為這樣,他才愛上別人的。他愛上了一尾卑微的人魚。當他把這個一直藏於心裡的秘密告訴我的時候,我決定了,我要離開這個讓我傷心的地方。

    而唯一能讓我離開塵的,只有厘厘雅‧曲奇洛爾。

    這個讓我一無所知的女巫願意將我送離靈界,但條件是用我日後成年的雪白肌膚和美麗的聲線作交換。那時傷心欲絕的自己根本無法清晰地去思考一切。

    我一口答應,一個人在靈界消失,到了人間。

    我不知道自己在人間過了多少潦倒困苦的日子。直到心底裡那一絲絲生存的欲望都沒有。心無可戀的自己奔海自盡。是巷伽爾船長救了我。

    巷伽爾船長問我,為什麼要自殺?

    我只是說,沒有人明白我。連塵都不明白我。

    我到了殤國,在那裡呆了一段很長的日子。我得知痛恨人魚的巷蓮爾的悲慘,知道流落人間的那些精靈們的辛酸。我不甘心。我將會是精蝶族最美麗的公主。我絕對可以是日後靈界最美麗的精靈。我為何要輸給一尾卑賤的人魚?希望的亮光重新在我的內心燃亮。巷伽爾船長說,我應該重拾我失去過的一切。

    是的。這一切本應該是我的。

    在離成年前的一個夜晚,我從人間回到靈界。我答應厘厘雅任何的要求,我不怪怨以前所做的一切衝動的傻事。只要我的美貌能再回來,只要塵能夠愛我,一切都將會是值得的。

    厘厘雅知道我已跟巷蓮爾那夥人在一起。她需要海夜靈石,只要得到此石,她那一副醜陋無比   的身體便能永遠離她而去。她會得回她原本喪失的美貌和法力。

    如我一樣,她是一個可憐的人。

    我願意幫她。而且,只要為她得到海夜靈石,我身上「倍價交換」的咒才能得解。

    然而,當我得到海夜靈石的時候,海兒已把塵奪去了。無論我擁有如何傾城的美貌都於事無補了。我把海夜靈石交給厘厘雅。我跟她說,我不需要解咒,我只要高強的法力──可以打敗海兒的法力。只要殺了她,我愛的人才會回到我的身邊。

    可是,海兒死了。塵切切實實地挨了我的一劍。他沒有去躲。我看著塵像一頭瘋了的野獸向我追問海兒的下落。那是我心目中一直溫文爾雅的皇子。他為海兒的死瘋了。但他竟絲毫沒有傷害我。他連一個耳光也沒有向我動過。他更加沒有如我想像中的那般,回到我的身邊,娶我為他的皇妃。

    我曾經是多麼的無助過。多麼的傷心過。多麼的怨恨過。

    塵終究都沒有愛我。他寧願孤獨地流浪人間,也不當兩界的王,也不願再見我。

    是我的錯。

    一切都是我的錯。當一百年後的塵出現在我面前。他消瘦而英俊的臉上仍留著我給他的傷痕時,他撫摸我的臉,他說他來看我了。

    那一刻,我知道是我錯了。

    我知道即使世間上沒有海兒,即使在他心目中害死海兒的不是我,我還是無法得到他的愛。

    既然厘厘雅把海兒救了,既然海兒沒有死,那就讓我──卞娜‧基洛,把所有的愛,都還給他吧……

     

    我以為自己會像可憐的厘厘雅一樣,煙消雲散地死去。但海兒像仙子一樣出現。她用她的血和海夜靈石救了我。她使我的美貌回來。

    她使一個不斷傷害她的人得到了重生。

    她使我相信了愛。

    她使我知道了什麼是愛。

     

    一百年後的花季。我如願以償成為了兩界裡最傾城傾國的女子。我嫁給了魔界裡的一位王子。

    塵沒有回來。他和海兒就這樣在兩界裡消失了第一個一百年。

     

    雨季來臨。雪下這時來魔界看我。

    她說,她決定不再去找塵了。她說,塵不會再回來了。她接受了精木族王子木一齊的求婚。要在這個延綿的季節裡當他的王妃。她來邀請我參加她的婚禮。我笑著婉拒了,並祝褔她。她看到我大腹便便的樣子,知道我將要臨盆,不方便外出,於是也笑了。我知道一直以來她都沒有怪過我以前做過的一切。因為她跟我一樣,曾經深深地愛著塵。她明白我。

    這個世上只有兩個人能夠明白我。一個是她。另外一個就是海兒。

    雪下說,塵帶著海兒一起離開了。在這個世間上消聲匿跡。就到現在,都沒有任何一位法師和長老知道他們去了哪兒。國師戈奇綺梨也占卜不出他們的下落。

    她說城裡上上下下的精靈們都思念著塵。

    我和雪下也一樣,思念著他。想著會永生永世在他身邊的那一尾叫人過目不忘的人魚。

    雪下說,她覺得她的殿下是不會再回來了。我默默望著窗外,心想當今世上,只有海的女兒,才能跟靈界的皇子相配。

     

    就在雨將魔界披上一層潮濕的溫暖時,我誕下了一個女嬰。

    一位巫師前來告訴我,說這個女嬰將會比我更傾城傾國,只是她會給兩界帶來極大的災難。她是天生的魔女。眾人都很擔心。我的夫君更請來了很多巫師來化解。而我只是付之一笑。

    沒有人知道我已經不再相信巫師所說的話。

    在這個淅瀝的夜裡,我給我唯一的孩子起了一個美麗的名字。她叫──

    雨蝶婭娜。

     

     

     

    —全書完—  


     
     

     

    是《海的女兒》的尾聲。或許我不應該把它貼上來。

    只是喜歡。

     

    小說寫好已經有兩個多月的時間。希望可以在四月出版。

    我想讓喜歡《黑夜中的挑燈者》的人快點閱讀到它。

    14萬字。我花了半年。如果折除讀書上學考試的時間,我應該只用了三個月。

    以後只想寫長篇小說。愈長愈好。

    下一部小說如無意外,便是《婭娜》。黑夜的第三部曲。

     

     

     

    三月了。紅棉花開得很美。

    每天到課室上課時都習慣買一杯熱的白巧克力。

    目前唯一想做的事,也只是想把體重增加一下。

    五月我要去一趟旅行。

    一定要。

    無論是哪裡也好。

    只要有一刻,可以當一個隨時都能夠離開的人。

    我要拍一些美麗的照片。給自己。

     

     

     

     

     

    7/23/2005

    《遍地黃花》

    序幕  preface    

    命運foreordination

     

    我們可能在最差最糟糕的時機裡相遇和相愛。這注定了我們的分開。

    有些人說,這就是命運。這叫有緣無分。但我始終如一地相信,無論當日分開彼此的是什麼都好,最後能夠在一起的,也只是因為──

    我們仍然彼此相愛。


     

    第一部分 part 1 驟雨降臨之前

    Before the coming rain

     

     

     

     

    即使要我一輩子都無法愛上別人,我也不會忘記他。

    是我把他從瓶子裡放出來的,也是我將裡面的氣味一直留給自己。我心甘情願。

     

     

     

     


     

    1.

    鄧麗君的甜蜜蜜突然在夢裡響起。這猶如看完了一場愛情電影時響起的片尾曲,迴腸盪氣。我這才記得那好像是我剛換了的電話鈴聲。

    我本意志堅定地認為鄧麗君的美妙歌聲應該不會打擾我的美夢太久,但直到它不知在這間房間裡迴盪了多少遍,需要勞動我家的官太太來敲門,嚷著叫我要麼聽電話,要麼把它掛掉時,我才從溫暖的小被窩裡,伸出那隻熬了一晚夜用速成打了兩萬多字而勞苦功高的右手去摸索那部該死的手機,然後去聽那個應該吃了飯而撐著的無聊人打來的鬼電話。我發誓,如果它像兩個星期前的那樣,都是那些什麼借貸什麼推銷什麼電話訪問的廣告,我一定要罵到他老闆那裡去才能解一解我積怨已久的戾氣。

    自從安小晨走了以後,電話裡的煩人廣告就好像特別多。心情好的時候就聽一下,說句沒有興趣;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恨不得把電話扔個粉碎。想它現在賣出去連那麼三百塊都不值,只是它是五年前安小晨送的。扔壞了不擔保該死的自己不心疼不懊悔不去把它修回來。

    我記得以前的電話都是安小晨幫我接的。官先生打來,他就說他正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官太太打來,他就說他改天來我家吃飯;某某同學打來,他就解釋那條中史討論題中,商鞅其實也是死在他用法不用情的主張下;出版社的編輯打來,他就說,你們的稿費連給我女朋友買雙鞋子都不夠還催什麼?最經典的一回要數他幫我接了一個廣告公司打來的電話──

    電話裡的那人可能跟他打招呼,於是他冷冷地瞟了坐在桌子對面的我一眼,也很有禮貌地回答:「你好。」──老實說,他當時那凝重的神色嚇得我愣了一下,以為是自己把一些狂蜂浪蝶招來了,手中舉著的湯匙久久也沒敢放進嘴裡去。只見安小晨突然開了免提模式,把手提電話擱在桌子上。他可能認為作為電話的主人有權利知道當中的內容。

    我記得那回我倆正坐在一家高級西餐廳裡吃晚餐,日期正好是二月十四日──那個叫人冒汗的情人節。那天我還特地訂了一束藍色的玫瑰花送給小晨呢。他對於我反傳統的行為搖了好久的頭。正如我對他那回的電話事件一樣。

    「我是……公司打來的。我姓張……請問先生貴姓?」

    一聽對方又是那些什麼廣告公司,我就鬆了一口氣,管他是什麼公司就把湯喝了,再吞了一隻鮮甜無比的生蠔。

    「姓安。」安小晨當時還很禮貌地答他。

    「安先生你好!介意阻先生幾分鐘的時間,讓我……」

    「介意。」安小晨當時又盯了一下我狼吞虎嚥的樣子,溫和地打斷了對方。

    電話裡的人一聽,停了也不到半秒,馬上殷勤說道:「啊……其實我們也只是阻先生您一點點時間而已。我們公司正推出……計劃……」

    「我一點時間也不想浪費在你身上。」他又打斷他。

    「先生啊,你不如先聽聽,其實我們這個計劃……」

    「不要。」

    「或者先生您考慮一下,只要你參加這個……就可以……而且優惠很多……」

    「不要。」安小晨還是這樣答他。我在旁仍吃得津津有味,於是再叫侍者來兩碟鵝肝。

    「先生啊,這是我們公司這麼久以來最優惠的計劃,而且它可以……我想先生您聽了會……名額只有……」

    「不要。」

    「不是啊,先生,這優惠真的很吸引啊。」

    「我不喜歡用打折扣的東西。」來到這裡,安小晨終於放棄了那個「不要」。

    「哦,這些優惠其實一年可以為先生您節省……我想先生您平日都會使用……難得我們公司推出……」記得那個傢伙似乎還是相信「鍥而不捨」這四字至理名言可以在任何時候為他帶來成功。安小晨竟也很有耐心地聽他喋喋不休地陳述了一番。可惜,直到那傢伙把這番話說到最後,說到我垂涎的鵝肝來了,他才聽到安小晨說:

    「我家很有錢,不需要省。而且,這是我女朋友的電話,她近日要趕稿,還要期考,請你不要再打電話來打擾她。謝謝。」

    我咬著湯匙,和立在一旁端著餐盤來到的侍者目瞪口呆地盯著面前這個又秀氣又溫雅的十八歲少年,看著他安靜地把電話掛掉,圍好雪白的餐巾,然後執起刀叉,一邊切著生蠔一邊說:「若淀,這些人是不是常常打電話來搔擾你?不要擔心,我待會打給Tom(他對他管家的稱呼),叫他給你換一家好的電話公司。」

    我低下頭去,繼續喝湯。旁邊那位侍者也低下頭去,繼續擱下我點的東西。

    現在想來,那也是我跟安小晨過的最後一個情人節。

     

    「女兒啊,你再不掛掉你的電話我就破門而進啦!」正當我還在回味著那一個輝煌的鵝肝西餐時,官太太在外大聲叫道。我才感受到原來我手中的電話仍然在震,鄧麗君阿姨的聲音還是那麼繾綣不已。我馬上在被窩裡按下接聽鍵,嘴還沒張開,裡頭就嚷:

    「哎呀!我的好姐姐你終於聽電話咧!」

    一聽到這個持續不斷的電話原來是向決決這丫頭打來的,我就生氣。我睜開眼睛,忍著電話屏幕上刺眼的亮光看了看時間,沒好氣地說:「小姐啊,現在兩點半啊你知不知道?兩點半啊。你不睡覺,人家還要睡的呀!」

    「對啊!現在兩點半啊!是下午兩點半啊!我先去買套衣服,三點鐘來你家接你。」

    「接你……不,接我幹什麼啊?」

    「準時啊!」

    電話在那頭「嚓」的一聲掛掉了。我掀開被子。睜開眼睛。雪白的天花板還是那麼雪白。下午兩點三十一分的陽光還是那麼耀眼──它透過窗子的布簾把薄薄的影子投進來。我緩緩坐起身來。鄧麗君的聲音沒有了。官太太好像也出去了──我聽到門關上的聲音。她到這裡來一定是帶湯水給我。

    我仍坐在床上,長長地吁了一口氣。也不知是嘆氣還是打呵欠,總之就像末日烏鴉的哀鳴。

    我當然知道現在是下午啊。但我是今天早上才睡的呀。

     

     

    2.

    走出家門的時候,頭上白晃晃的陽光照得人又眩暈又悶熱。一輛輛貨車、巴士、小巴、的士在香港這些又狹窄又渾濁的街道疾馳而過。它們猶如輸送帶裡的內臟,每天準時給人們供應服務,給你的眼睛增添無限的恐慌與鬱悶。

    生活嘛,會不會有時就是這樣?

    我轉身往前走,便看見向決決這個打扮得像廣告模特的女人坐在一輛銀色平治上向你揮動纖纖玉手。黑色的PRADA墨鏡架在雪白的臉上特別醒目。我被頭上的陽光籠罩得打了個噴嚏,一發現向決決這女人原來不是坐在駕駛座上時,便馬上以劉翔衝刺般的速度朝有冷氣的車子一頭栽進去。然後如獲救星那般給駕駛座上的鍾叔叔打了個招呼:「鍾叔叔你好!」

    「官小姐你好,好久沒見你了,好像又漂亮了呢。」

    「鍾叔叔你也很帥呢。」

    「呵呵呵……」

    「嘿,鍾叔,怎麼你每見若淀一次便稱讚她一次?早知道這樣,這趟車子不用你來開了。」

    向決決這麼一說,鍾叔叔就只好呵呵呵地再笑一下,說了句是老爺不放心之類的話後,便開動車子朝目的地出發了。他是向決決家的司機,以前向決決來找我玩,我就常見到他。只是當向決決這妞兒考了車牌後,見他就少了,而我的災難也就愈來愈多。

    其實我到現在也弄不明白向決決是如何考到車牌的。既然上帝讓她考了十七次都考不成,為什麼如此殘忍到了第十八次就成功呢?記得那些日子我可是天天拜觀音求菩薩的呀!細心想來,我也懊惱會不會是菩薩娘娘跟上帝語言不通。於是,那天向決決親自駕著「剛落地」的價值幾百萬的開篷寶馬來接我回校的時候,我就膽戰心驚地在脖子上掛了三條十字架項鍊。可是,當車子比預期快了十五分鐘駛到學校門口,我完整無缺抱著書包下車的時候,我還是在學校門口的水泥台階旁坐了十五分鐘的時間。因為十五分鐘後我發軟的可憐的雙腿才開始恢復那麼一點點知覺。沒辦法,這新牌小妞把跑車當戰車開,我還可以回校上課依舊要謝上帝謝菩薩。

    「嘿,好姐姐,怎麼見到鍾叔就那麼高興,我打電話催你多少次了你才下來!」

    我苦笑了一下,回過頭來才發現她今天穿了一件低胸吊帶連衣短裙。也不知道那個設計師做這衣服時原本是要用來做上衣的還是要做裙子的。你把帶子拉上一點,不行;裙襬拉下一點嘛,也不行。想來設計師就是設計師,算得那麼準,恐怕也可以去當會計師了。我本想問她找我什麼事,但馬上改成:「你幹嘛穿成這樣子?」

    「漂亮吧?」她把豐滿的胸脯抵在我的手臂上,湊到我的耳邊悄悄地說,「今季最流行的。是不是很性感呢?」

    我正襟危坐地點了點頭,嗅到一襲名貴的香水味,渾身打了個冷顫。然後即時像給自己下咒般,在心裡說了好幾遍我喜歡男生只喜歡男生不是男生不喜歡一類的廢話。唉。怪不得向世伯說不放心。不過,幸好身經百戰的鍾叔叔夠定力,不然這趟車子也坐不過去。

    我瞟了一眼坐在前面專心開車的鍾叔叔後,不自覺打了個呵欠,問:「你今天有活動嗎?」

    這小妮子比我小兩年,是東行的妹妹。我重讀中七那一年剛好跟她同一個班,她見我跟她哥哥混得熟,便管我叫姐姐。她哥哥幫過我很多,所以大多時候我也很遷就她。街會陪她上,飯會陪她吃,功課也會陪她一起做。其實她算不上是個美人。但在男生的心目中,絕對是個「正點」。至於「正點」該怎樣解釋,我就覺得只有男生才能明白。前些日子憑著向世伯打了點關係,向決決做起業餘模特兒來。於是我不只是她的三陪姐姐,有空還要陪她上影樓拍硬照,當了個四陪。

    「沒有就不能找你嗎,大作家?哥哥說得沒錯,你就只會躲在家裡寫啊寫。算了吧,香港買書回家看的人跟國寶一樣稀少。這年頭只有宅男才會看你寫的書啊。」

    「那我的宅男讀者好像不易找啊。」我納悶地說。

    「哦,也不是。」說著,向決決從手提袋裡掏出小鏡子在整理那波浪般的啡色長髮:「他們總是喜歡穿又舊又髒的球鞋,揹著一個又寒酸又古板的背包,眼鏡像鑲著輪子那樣總是從鼻樑上滑下來,你每跟他說一句話,他就推一下眼鏡點一下頭彎一下腰。每次約別人他總是早半個小時到的那一個,別人踩到他先道歉的也永遠是他。還有,眼睛像小狗找骨頭一樣,圓溜溜的,忠誠得不得了。」

    我聽著,笑了,說:「那好像很多優點,跟我挺像的。」

    「對啊,因為你是宅女嘛。」說罷,決決開始給她好看的小櫻唇塗上亮麗的唇彩,「好姐姐,你還是算了吧,這樣的人在人群裡太容易認出來了。只是他們稀少,你一年裡也不會遇到一個,寫書的事就算了吧,有空還是跟我出去玩玩好。」

    我聳聳肩,不去反駁她。反正我跟她總是好像有點代溝。我抬起頭來,發現鍾叔叔在後視鏡裡向我投以慈祥的笑容。老人家好像在安慰我呢。看,我還是跟上一輩的人更合得來。

    這時車子駛進了紅隧。我問:「過海?去哪?」

    「出海啊。今天是你們中學同學聚會嘛。哥沒跟你說麼?」向決決見我還愣著,便道:「哦,我知道啦,哥又想給你驚喜,所以沒告訴你。」

    聽到這話,我也不好說什麼了,估計在隧道裡下車也不大可能。終於明白鄧麗君阿姨的歌聲為什麼在半個小時之前可以那麼繾綣不已。

     

     

    3.

    車子停下來後,我向鍾叔叔告別,借了決決那頂草織的寬邊帽子蓋在頭上。

    這是20094月的最後幾天。香港的天氣一時陰冷,一時酷熱。下午四點的陽光雖然和煦明媚,但對於長期在陰暗的房間裡打字的我來說,就眩暈得幾乎沒法把眼睛睜開。

    交際不是我擅長的事情。以前小學的、中學的一切聚會我都沒有出席。學校頒獎的時候也希望台上那個老頭子不要叫到官若淀三個字。外出我也不喜歡。跟安小晨在一起的時候,偶爾會陪他出去跟他的朋友玩,但只要我一感到別扭,他便馬上帶我離開。

    我記得每年的四月我總要害傷風一次。只是那些莫名其妙的豬流感都快從北美那邊吹到這邊來了,一年一次的普通流感仍然還未找上我。不然這次我可以理直氣壯地回家睡覺去。

    親自來迎接我跟決決的是東行。我記得認識東行是因為安小晨。安小晨說,東行是他最要好的香港兄弟。那時見到他,他是一個長得一米八四高,皮膚像永遠都曬不黑的十九歲少年。他跟我說,他的中文名姓向,叫東行。當時我就笑了。聽到他領著我說「走這邊吧」的時候,我更打趣說:「哦,原來這是東邊。」東行那回只是訕訕笑笑,說名字是他爺爺給他改的。看相的人說東方利他,於是給他起名為「向東行」。我聽了解釋後也只管笑。

    「若淀,決決。」東行朝我們打招呼。六年後,那個曬不黑的少年成了一個身材高大、面容清秀,後腦勺紮著一條小辮子的年輕男子。他穿著一身雪白的運動衣來到我們面前。旁邊一起來到的還有跟我唸同一個系的大學同學李字鄺。

    決決一見到李字鄺便蹭了蹭我的肩膀,用蚊子飛過的聲量說:「看,你的國寶讀者來了。」

    只見李字鄺見到我和決決,大咧咧地擠起嘴巴在笑。那種傻愣愣的真誠笑容恐怕在香港也不會再找到第二個。每跟我和決決打一聲招呼便哈一下身,還要順便推一推他那副又大又方又沉的粗黑框眼鏡。我打量一下他的衣著,幸好不是那雙又舊又髒的球鞋。只是背包還是「那個」背包。我在這個時候也順便推一推我的黑框眼鏡,心裡在想他是不是真會買我的書。

    這時的向決決看到我的表情,逕自掩嘴在笑。東行問她笑什麼,她便叫他問我,接著便先走一步去了。李字鄺幫她提過手袋後便馬上跟著。

    東行瞟了一眼走遠的決決,回過頭來問我:「若淀,怎麼了?」

    我搔搔脖子後的頭髮,笑著搖了搖頭,問他:「中學同學聚會嗎?」

    「是啊,怕你不來,所以叫決決那丫頭把你騙一下。怪我好了。」

    我雙手掐著帽沿,用球鞋擦了擦乾淨的水泥地面,說:「哪敢怪你?」

    「那就跟我們上船啊。」

    我頂著陽光抬起頭來看了看東行。他陽光下長得像王子一般的臉好看得不得了。不知為什麼,我突然覺得他的眼睛跟剛才李字鄺的一樣真誠。

    沒見東行也有四個多月的時間了吧。重考預科之前就聽到決決說他要去美國讀工商管理,但不知道為什麼最終都沒有去。後來決決說,向世伯一直忙著把公司的事交給他管理。平時只在MSN上看到他的留言。如果我沒有記錯,他應該也給過幾次電話我,只是我太懶了,沒有回。或者說,也不知打去該說些什麼。

    「走吧。一夥同學很久沒見你了。難道你不想見見他們嗎?」

    「不想。」

    噢,該死的,我又把話說得太直了,想了想,也不該讓東行難堪。「好吧。但我十二點前要回家。」

    「知道了,灰姑娘。我到時找南瓜車送你好嗎?」東行笑著說。

    我也笑了笑,踮起腳尖把帽子戴到他頭上。

    我記得那是一個黑暗的4月,我沒有考高考。在家裡呆了近四個月。後來東行來找我,說介紹我到他爸爸公司工作。為療傷也好,為幫補家庭也好,我就答應了。反正那段黑暗的日子我知道我再呆在家裡只會更加的黑暗。

    我在向世伯的公司裡表面上是幹了大半年的時間,但實際一星期裡也不知有沒有四天上班。後來決決告訴我,那些工作都是東行偷偷幫我做的。其實那些日子也是東行陪伴我的。我不上班他陪我。我喝酒他陪我。我哭他也陪我。也不知他上大學是不是真的那麼閒。後來老爸交通意外入院,我才辭掉工作沒有再幹。我記得我坐在醫院走廊的椅子上時,我哭著跟官太太說,我不再這樣了,我永遠也不再這樣了。我會好好的唸回我的書,好好去生活。

    我會忘記安小晨。一定可以忘記他。

    我記得那天東行也在,可我哭得眼睛都睜不開,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走的。

    我不知是不是因為安小晨的關係,東行一直在幫我。所以現在每回他有事找我,不論什麼,我都不敢推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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